第一条 会员条件
(一) 个人会员:拥护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,具有中级或相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科技人员;获得硕士学位以上者;或虽无上述技术职称,但长期从事畜牧兽医工作,并作出较大贡献者;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。
本会经理事会同意,可吸收学生会员和接纳高级(资深或终身)会员。
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
(一) 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 由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单位推荐;
(三) 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,个人会员亦可有本会授权学科分会或者委托省级畜牧兽医学会批准,并报本会登记备案。
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 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 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三)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(四) 优先参加本会有关学术活动;
(五) 优惠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;
(六) 执行本会决议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,完成本会所交办的工作;
(七) 弘扬科学精神,遵守科学道德,不断更新知识;
(八) 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九)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无故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 |